以下是源于哪份文件,哪一法律条文?

以下是源于哪份文件,哪一法律条文?

最高法院2000年司法解释对“重大复杂”进一步界定,以下几类案件属于重大复杂: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法院不适于审理。省、部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属于法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省、部级以下、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为被告的,由中级法院管辖是可能性,其还有一个基层法院不适于审理的条件。2、集团诉讼、共同诉讼。现实活动中,一个行政行为为了公共利益,可能涉及到很多人,很多人都起诉,则涉及到集团诉讼、共同诉讼。多人诉讼较为复杂,所以提高审级。3、重大的涉外案件,以及涉及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案件。4、其他重大复杂案件。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扩展到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如反补贴、反倾销等,此种案件涉及国际贸易,涉外,所以由中级法院管辖。例,诉讼标的比较大的,其考虑问题较多,所以可能属于其他重大复杂案件范畴。
源于行政诉讼法解释 好像是第十三条 有点记不清了 应该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