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法规定一个月上多少天班如果超出了怎么办


我国慎团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枯孝宏时/周(双休),20.83(计算工资时为21.75)日/月工作制。
所有超没册过上述规定的工作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支付《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费。
超出的部分,支付加班费就可以了。
规定是死的。实际以合同为准
劳动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凯旁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盯雀橡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岁绝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