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去办的证,打算十一自由行,以为签注有效期是一年,结果悲剧的发现有效期只有半年,8月27日过期。如此,我必须得办第二次签注。问题:我能否在8月27日之前办第二次签注?还是必须在之后才能办?
1. 当然等到过期後再去办...对你最有利
2. 因效期是半年...若你现在加办...加办过的有效起算日....就从现在开始算
3. 建议8.28~8.31期间去办...会来得及的
大陆居民往来
台湾需要办三个证,
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通证),要去公安局办理,有效期限5年。
2. 个人游的G签注,出境有效期限6个月。
3. 台湾发的入台证,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旅行社代为办理,需要交纳一定的文件,以及相应的财力证明。入台证有效期3个月,停留时间16天15夜。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国大陆
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一般与《入台证》一起检查。从2015年7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五年改为10年。
2016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公告,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
管理部门自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台湾通行证公安局发的 问他们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