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出了工伤,单位是否全部报销医药费?

我在单位上班的时候,工作期间不小心用角磨机把鼻子给打了,然后我去医院做手术,全是我自己掏的钱,我把发票拿到单位,单位不愿意承担责任,说我看病的时候没和他们说,单位口头上承认是工伤,只是没有认定工伤,我该怎么办,是否单位全部报销医药费呢。
j就是工伤,没做工伤认定,不算工伤对吧,做工伤认定有哪些条件呢?
  如果认定为工伤,单位需要全额支付你的医药费用。
  首先需要将工伤进行认定。
  如果单位不同意认定,你可以去劳动局工伤管理中心咨询,再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段大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

  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槐销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铅燃游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在上班期间受伤,明显确认是工嫌绝脊伤,如果单位有购买团体险或社保,是可以理赔的,除非你的单芹渗位不是正规单位,可投诉到当地政府劳动宏芹部门,只能这样
1.你自己去当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带好清纳兄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病历卡、证人证言就能搞定。
2.认定下来了就不怕公司抵赖了。其实认定下来之后如果单位给你买茄余了社保的话答袭,这些钱是可以走工伤保险报销的,公司又不出几个钱,没买的话就全由公司承担。
如果鉴定是工伤的话就是由单位全部报销。
你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去打官司吧,用法律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