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汪改嫌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困手。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歼知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汪改嫌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
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扩困手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歼知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