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又被单位反申请了,这是怎么回事?

我爸因为单位的一次停产,被当作了替罪羊让单位非法解雇了。单位的处罚决定上清楚的写到当班主任是直接事故责任人,他错误的操作直接导致设备停止运作,我爸作为当班维修人员未充分发挥作用,对问题处理不力。事故的责任人只是由主任变为主任助理而已。
在仲裁开庭当天,因为快到下班的时候仲裁厅还没结束,仲裁员又接到电话有事,所以让双方在两周后继续举证,结束后单位提交了对我爸的仲裁申请,大致内容是所有的责任都是我爸的,让我爸全部赔偿单位停产的损失。可是一个月快过去了,我爸去咨询什么时候重新开庭,但被告知我爸牵扯到另一个仲裁申请(单位对我爸申请仲裁),要两个案子一起审。
请问法律专家,这合理吗?如不合理,能给点建议吗?
法律程序层面来讲,这是合理的,单位有权对劳动者提出仲裁请求,仲裁机构也有嫌皮权受理。这和诉讼当中被告可以反诉原告的道理是一致的。单位的目的可能是想吓退你爸,在仲裁庭组织的调解中能够占得上风。

听你的描述,这种情况下,你们这边的仲裁请求最好不要含有恢复劳动关系的内容,因为与原用人单位的关系显然已经恶化,没有再回去受气的必要了,很有可能处处被刁难,直接要求经济赔偿金吧,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按下边这条算,然后乘以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岁拆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乎者枣。
劳动仲裁反申请与单独申请劳动仲裁不一样的条键带稿件是:
1)劳动仲裁反申请需在答辩期内提出;
2)
反诉的提出者是仲裁本诉的被申请人,反诉的对象稿孝是仲裁本诉的申请人。
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在劳动仲裁阶段提行碰反申请。
做法合法的,因劳动争议仲裁猛李陪法有规定,如用人单位提出反申请,可并案枝蠢审理,劳动扰培争议受理时间从用人单位提出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多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找出对方举证中的漏洞
单位就是捣乱,你们坚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