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故意拖延时间不配合,我怎么要回被扣车辆?

您好!不好意思冒昧的打扰您!
我在百度搜索有关交通事故的问题时发现您的回答非常专业,非常全面,所以想就我自己的问题向您求教,希望您能在百忙中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我是天津人,2011年12月26日我开自己的轿车与另一辆轿车发生碰撞,我负全责,被撞车辆有损伤,被撞车辆的驾驶员头部在车内碰撞起了个包,当时她自己去医院看病,双方车辆都被扣留在交警指定的停车场。后来被撞一方向我提出除了负责给她修理车辆,负担她的医疗费、误工费外,还要另外给她5000元赔偿。她的医院诊断上只写了"头部外伤头皮血肿",我认为我并没有给她造成特别严重的伤害,所以不同意给这么多额外的赔偿,双方经过多次协商都无法达成和解。后来她就一直故意拖着不去交警那解决问题,直到事故发生的第11天才到交警那去,我向交警提出无法与对方调解,要求按法律程序办理,让对方起诉我,由法院判决。我要求交押金提车,交警说要先让被撞一方到物价局去定损以后才能决定交多少押金,所以没 法放车。而被撞一方故意拖延时间,到现在也不去定损,估计是想让我多交点存车费吧,因为放在交警指定的停车场收费很高。
我想向您求教一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一直不去定损,那我该怎么办?如果对方不配合我是不是就没办法拿回我的车?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要求交警处理这类事故的时效,在多少天内必须做出事故鉴定书?最多扣押多少天就必须放车?另外对方车辆到物价局定损的费用是由我来承担吗?物价局定损的话好像都要拆解,那这个拆解费由谁负担呢?
盼望能够得到您的指点,非常感谢!
又去找了出警的警官,他坚持说没有对方的物价局估损单我就不能提车,对方不配合也没办法,只能等着。。。
如果我自己去法院起诉该怎么做呢?从来没打过官司,哪位好心人指点一下,该走什么手续呢?告自己还是告对方呢?我到法院以什么名义起诉呢?
一般交警方面在处理此类事让启故扣车时限为30天,但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60天,不过这些规定都不是硬性要求的,希望早点提车的话还是得先完成事颤则故认定书的出具。

其实事故未处理完毕,对反拖着不处理,你也不可能给对方赔偿或者垫付任何更多的费用,除了给你方造成更多的停车费用对方本身也毫无得益的,这一点你需要和对方好好协商。另外如果是你方提出要给对方拆解定损的话,这部分费用是会由你方承担的。

你的补充问题中,因为你是侵权方而不是受害方,目前如果你方没有为事故垫付任何费用的话,作为事故全责方你是没有起诉对方的权利的,法院也不会立案坦洞如。
提问者,你好!刚刚冲悔看了你的求助问题,应该是这样理解的:车损鉴定只是作为以后双方就损害赔偿的其中一个项目而已,其实与事故车辆放不放车无直接关系,只不过在交警队内的停车场找保险公司或物价局评估(双方见证),可以防止其它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对方不配合评损的,你方可找具有权威性的物价局评损,不仅有效,且法院最终也只认可物价局的评估。另外,对方不配合并不是说你就不能拿车,只不过按规定程序走,到程序走返源完,你方就可以拿车漏判态。关于时效性的问题,就你的这宗事故来说,属伤人事故,那么就要等此事故的最后一份检验报告(如车检,酒精)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制作。现在已没有交押金的规定。
一、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10天内需要作出事渣衡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就必须放车。
二、在交警部门协商赔偿事宜,是需要双方共同申请,考虑到双方分歧过大。你可以拒绝协乱梁举商,让对方起诉你。
三、交警的行为已涉嫌违规,可以向其上级督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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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法院起诉他就好了,当庭算一明细账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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