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获得赔偿

11年8月11日进入一家公司工作至今,企业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每个月社保有缴纳(全额都是从我自己工资扣的,每个月都要扣掉660)。今天把我辞退了。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取得未签合同的赔偿(1.工资每个月都是直接拿现金,所以没有工资条2.我有工作证在身上,但是打卡记录没办法取得)最好还有具体方式。。。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巧此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斗宽销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空游,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百度空间及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需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备余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如下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前滚胡各项社会慧拦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这就有点棘手了。 因为证据好似要自己找的。 如果找不到灶迟证据 就非常麻烦。。 但是你也可以橘历找证人 证人必须能直接证圆辩搜明 你在这个工厂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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