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女性超过55周岁且无工作的可否请求误工费?


交通事故中,女性超过55周岁且无工作是可以要求误工费的,但在申请误工费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收入证明。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销晌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渗丛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丛斗樱睢宁县政府——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中,女性超过55周岁且无工作的原则上不能请求误工费。因为女族滑性超过55周岁就达到了退休年龄并且也没有工作,因此其并不会因为误工敏穗贺而导致收入减少。
  误工费计算方法: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桥派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通常是不可以申请的,但如果其有证据证明有临时性的工作,还是可以的。毕竟年龄才55岁,老备掘属于侍核有滚棚工作能力的人。
没有的 请求误工费需要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加盖公章 所以 这个没有
不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