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哪里办未婚证明


  “未婚证明”全称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开具。
  上海市普陀区办理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10号(普陀区市民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周纳宴一~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9:00~15:00。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散培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冲茄唯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上海市已经于2015年10月1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需求者可由部门之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奔波。
未婚证明要去民政局办理,而且要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最佳答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