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放学路上如果出现交通事故,校方有责任吗?


  小学生放学路上如果出现交通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校方没有责兄橡雀任。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如伍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羡早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没有责任,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纵横法律网 苌勇律师
有责,学校需要负责保护小童。
肇事者根据责任承担
没有责任。除非是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