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题,求大神解答,快!!!

A、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210万元,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支付加工费4万元、增值税0.68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A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税可以抵,A公司收回该半成品的入账价值
210+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