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中的溢短装条款如何规定


急啊!
“溢短装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常见的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的条款,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数量机动幅度的范围、溢短装的选择权和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数量机动幅度的范围通常用百分比表示。在机动幅度范围内是多交货物还是少交货物,该选择权一般由卖方来决定。弊携困单在采用海洋运输的情况下,由于交货的数量与载货船舶的舱容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溢短装的选择权应由安排货物运输的一方掌握。至于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如果合同中没作相反的规定,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但也有的合同规定按装船日或卸货日的市场隐型价格计算,其目的是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租念一方,为获取额外利益而有意多交或少交货物。
现举数量条款实例如下:   
数量:100000公吨,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由买方选择,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   Quantity:100,000M/T,5% more or less, at Buyer's option and at contract price.
不同产品吧,好像通常都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