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电子科技大学如何办理深圳市居住?第1个回答:民生为本2017-08-25关注民生,从你我做起

第1个回答:

民生为本2017-08-25关注民生,从你我做起关注申办居住的条件: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申办方式:申领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员(以下简称申领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申请。申办材料:到居住受理点申办居住的,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受理点申请。提示:申请人不能任意选择市内受理点,必须选择居住地所在的居住受理点申请。首次申办的: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申领人说明理由,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的,需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