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国税手写发票新版和旧版的区别在哪里?怎么分辨出来呢?

那之前的旧版国税手写发票现在还能使用吗?由于没有悬赏分了 请各位先给点意见好吗?下次补上……
  新版普通发票的种类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1)折式:

  ①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税控);

  ②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特种收购凭证)。(两联、50份/本)

  (2)卷式:

  ①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税控);

  ②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市场代开)。(两联、100份/本)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3联、50份/本)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3联、50份/本)

  3.不设置通用定额发票

  4.保留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待总局开票软件下发后,使用总局打印软件、市局选用210*139.7规格《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替代现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目前《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维持现状。)

  2010版新版普通发票与旧版普通发票的区别

  序号
  取消发票名称
  按总局要求调整后设置发票名称

  1
  北京市工业企业专用发票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3联)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3联)

  注:尚未纳入税控推行范围的纳税人,可选用千元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尚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使用百元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2
  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

  3
  北京市粮食销售专用发票

  4
  北京市修理、修配业专用发票

  5
  北京市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6
  北京 北京市集贸市场专用发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集贸代开卷票、2联)

  7
  北京市工商企业出口专用发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2联)

  8
  北京市商业零售发票(折式)

  9
  北京市商业零售发票(卷式)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2联)

  10
  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折式、2联)

  11
  北京市粮食收购专用发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特种凭证、折式、2联)

  12
  北京市免税农产品收购专用发票

  13
  北京市废旧物资收购专用发票

  14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折式、6联)

  15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折改竖式、5联)

  新版发票的防伪措施

  (一)简并票种、统一样式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将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特种凭证)》、《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统一设置公众防伪措施,在新版发票每份发票的发票联背面印明公众防伪措施、识别和查询方式,向社会公布,供公众使用。具体包括:

  一是划痕显色鉴别,在发票联背面用指甲划痕显紫红色线条。

  二是发票联使用温变油墨印刷“税徽”图案,图案常温下为红色,用手指按压图案加温或者将35度以上热源(如手指)置于发票联背面的“热感应区”3秒后,发票联正面唤前“税徽”图案颜色变浅或呈无色,回到常温后图案变回红色。

  三是“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和“密码”采用数码喷印工艺印刷,置于10倍以上放大镜下观看,号码由颗粒状图案组成。

  四是发票监制章采用微缩防伪印制工艺印刷,置于10倍以上放大镜下观看,发票监制章内环细线中有“北京国税”字样。

  (二)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后,接收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如何查询发票真伪?

  接收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或者持取得的发票联到就近的国税机关验证。

  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识别发票真伪的具体操作方法是:纳税人刮开“密码”覆盖银浆,登录北京市国家核链大税务局网站,在首页点击“发票查询”栏目,依次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密码”后,按“查询”键进行查询。

  新版普通发票公众防伪措施放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外网主页公示。

  查询升级已于2010年9月10日升级完成,可以查询的发票可查询到购票单位名称。

  1、输入第一次查询,且代码、号码、密码正确,提示:真发票及购票单位名称。

  2、输入代码、号码、密码不正确,提示:假票,建议向12366举报。

  3、输入第一次查询,系统识别不是第一次查询,建议:换票或向12366举报。

  4、输入不是第一次查询,且代码、号码、密码正确,提示:代码、号码、密码相符及购票单位名称。

  新版发票式样及填开要求

  1.填开平推式《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使用税控器开具。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规定购置使用税控器开具发票。

  二是不得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开具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废旧物资回收等项目。

  三是“开票日期”系统自动生成;“行业分类”按照纳税人的所属行业填列,例如“工业”、“商业”、“修理修配业”等。

  四是在发票的镂空部分,依次录入“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写合计”、“小写”;录入“付款单位”,付款方为单位的,录入付款单位的全称,付款方为个人的,录入“个人”字样;录入“收款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税号”和“开票人”。

  2.填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特种凭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使用税控器开具。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规定购置使用税控器开具收购特种凭证。

  二是不得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开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项目。

  三是“开票日期”系统自动生成;“行业分类”录入“收购业”。

  四是在发票的镂空部分,依次录入“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大写合计”、“小写”;录入“出售人名称”,出售人为单位的,录入出售单位的全称,出售人为个人的,录入个人姓名;出售人为个人的,录入“出售人身份证号”;录入“付款款单位名称”、“付款单位税号”和“开票人”。

  3.填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不得拆本使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二是不得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用于开具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农副产品收购、粮食收购、废旧物资回收等项目。

  三是“付款单位”付款方为单位的,填写付款单位的全称;付款方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字样。

  四是“年月日”填写开票日期。

  五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经销产品和商品必须逐项填写销售商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加工企业在填写“品名”时,填写“加工费”;修理修配企业填写“品名”时,填写“修理费”;修理企业销售零配件,必须逐项填写销售商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六是“合计人民币(大写)”和“金额”小写必须填写。

  七是“收款单位名称”填写收款单位全称;“收款单位税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识别号。

  4.为解决发票防伪的需要,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北京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百元)联次进行了调整,依次为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