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告起诉书上只提离婚和债务,不提房产分割和抚养权,被告该怎样维权,被告无钱请律师,急!!

原告(男方)在外经商,被告(女方)在老家全职抚养小孩(两个小孩,一个20虚岁一个18虚岁),今年原告提出离婚,协商不成,原告起诉离婚。起诉书上原先说由于被告疑神疑鬼,怀疑其外面有人,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两人已经分居5年,先提出离婚。然后昨天开庭的时候,原告代理人有提出诉讼请求,说原告诉讼代理费用3000元要被告承担,还另外增加了两笔债务(说是借亲戚的,没有借条)要求共同承担。而且庭审时其代理人还临时出了录音证据(没有事先告知被告的电话录音,不合法证据),以证明两人确实分居5年,感情破裂协商不成才起诉离婚。
被告是个老实的家庭妇女,也没有像原告说的吵架争吵什么的,一直在家抚养孩子,5年来,原告除了提供孩子上学的学费,就没给过生活费用,她紧靠微薄的房租(每月700左右)及做点剪裤脚边等零活来维持三个人的日常开销。尽管生活清苦,但是孩子成绩很优异(小女儿曾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县重点高中),她也很高兴。但是这次男方突然提离婚,她不知所措,而且也无钱请律师,紧张的说不出话,开庭前半个小时,作为亲戚的我(不是法律专业)临时办理委托手续成为她的代理人。
据被告说,原告在外面做生意确实有和人同居(他自己的堂兄弟告诉被告),但没有任何证据,无奈。被告原本准备忍气吞声过日子,但现在被告也觉得原告确实是铁了心离婚,而且对方这几年经常成功,却说自己经商失败在打工(原告早就做好离婚准备,他亲口说,五六年前就准备离,但是孩子小要抚养费,现在孩子18岁了,不用费用了)。种种事迹,让被告寒心,既然对方急着离,她就想拖他一下,让他今年做不成生意。
故,昨天早上开的庭,作为普通公民代理人,也没任何开庭经验,只有说他们感情是可以的,没有破裂的,对他们提出的种种分居提出了否认(不是分居,是谋生的一种形式,为了赚钱更好的生活)。然后答辩完了,法院提出调解,而后给出一个星期的调解时间。下个星期一再开庭。
事情交代的差不多了,现在有几个问题,恳请资深人士帮帮忙:
1、被告想拖住不住,那下个星期开庭,作为被告代理人我该怎么说怎么做有利?
2、如果真的不能不离,原告早就准备离婚,财产可能转移或隐匿,被告没证据,但是双方89年结的婚,94年盖房,99年办的房产证,现在房产证上只有原告一个人的名字,对于这个婚后共同的房产,原告在起诉书上没有提,开庭的时候被告能不能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该怎么提合适?总之,怎样尽量帮被告维权?
3、原告伪造的债务,被告回答是不清楚,有没有关系?
4、原告代理人的费用3000,要求被告出,怎么驳回?

暂时这么多,麻烦各位大侠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并睁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绝胡岁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1、如果想不离,那要向法院说明你们感情还未确已破裂;
2、可以体,法律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按我上面说的原则提就是了;
3、最好直接指出来是伪造的债务,要求债务人当庭对质并核查证据,寻找破绽,如果回答不清楚你就会吃亏的;
4、法律没有这个规定,你可以直接回答就是了

赶快准备吧,祝你做销幸福。
离婚案件属于多诉合一,被告在法律上和梁世野原告的返拍权利是橡喊平等的,原告不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你有权提出来,法院会依法审理的。
建议女方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纵横法律网 马勇律师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要平均分割森扮耐。伪造的债务没有充分的证据不予认可。原告的缺漏代理人费用自己出。若有原告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可此春以要求多分财产和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若为了拖住对方,那就坚决不同意离婚,让他半年后再次提出诉讼。
纵横法律网 宋晔明律师
依你说的情况,被告占有很有利的优势乱陪,建议去请专业律师帮她代理,开庭不是给你说了就可以用得好的,哗好蠢除了专业知识外律师还有他的办案技巧等优势,还是请个律师袜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