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啊,一气之下丢了户口和档案,以后肯定会很麻烦,请各位大侠给指导一下啊,急盼,谢谢了
交
保险了没?没交可以单方察腔誉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单位将档案什么的都给转出来
如果没有任何问题的话,可以提前一个月给单位递交辞职信圆备,如果单位拒收的话,可以通过ems给送过去,自己这头留着回执,为将来可能的仲裁留作证据。然后一个月后走人就行了。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将你的档案什么的都给转出来(大体这个意思,具体法条背不下来)。建议你看看劳动合败段同法。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亮明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猛大发生的争议;
(六)法敬知告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给户口是什么意思?现在是集体户口?
户口如果已经取得,公司没有权利扣留,户口关系在当地派出所。如果是指老板承诺给你解决户口的话,着个没有办法。
不给档案的意思是不给转档的意思?那公司不开具转搭燃档证明则存档费将继续有闭睁公司支付,肯定是丢不了的,你可以持离职证明到存档机构调知态虚档,但必须有接受档案的机构,或者转存为个人付费的个人档案。
一切按合同办,否则就是你的不对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旦滑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老板这样做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在15日之内帮尘扒你办好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你可以先到劳动局仲裁,仲裁之后如果派迟昌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