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失踪了该怎么办?多长时间能报警(立案)?

我的父亲今天中午时失踪了。我在济南,我的父亲在无锡。
中午我打电话给他,他说一会就回家。然而过一段时间后,我打电话给他,他不接。我叫他的朋友还有亲戚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接。托无锡的朋友到他住的地方去,他也不在家。亲戚朋友继续打电话联系他,后来手机就关机啦。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联系上。
请问各位,这种情况能不能报案,公安局给不给立案?而且我在济南,我的父亲在无锡,应该报那边的公安局?
求助!!!!!!!!!!!!!!!!!!!!若能解答好,在下一定追加!!!!!!!!!!!!!!!!!1谢谢各位!!!!!!!!!!111
报案随时都可以,即使失踪几小时也可以报案,不过立案只有失踪超过48小时才立案。

立案是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的,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由上述可知,如果是符合上述情况的人口失踪,可以马上报警,并且公安机关会要立即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一、只要涉及未成年人、妇女失踪,可能涉嫌拐卖妇女儿童,可以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立案侦查。

二、成年人失踪,不涉及绑架、故意杀人等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因为刑事立案是非常复杂的事情,立了就不能撤,而且需要拿出大量的警力。所以如果你不能提供足够的涉案理由,一般公安机关缺乏立案的依据,也就是说是不会立案的,报案后只会给予公民必要的协助。

三、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扩展资料:

一、《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关于立案部分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  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  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  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  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  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  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立案

刑事法典-《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人 失踪24小时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

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扩展资料:

1、所谓失踪人员是指较长时间或因涉及灾害、交通等事故,与家人、亲友以及利害关系人失去联系的人员。

2、对与失踪人员有债权债务纠纷的利害关系人要求查找的,公安机关可拒绝提供查找帮助,并告知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

3、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依法由犯罪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以及拐卖活动的途经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

4、几个地区的司法机关都有权管辖的,一般由最先受理的司法机关管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人数较多,涉及多个犯罪地的,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管辖。

参考资料:《意见》——中国网


  如果是未成年人、妇女失踪,有可能涉嫌拐卖妇女儿童,可以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立案侦查。如果是成年人失踪,不涉及绑架、故意杀人等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针对报案情况,会做相关记录,可以协助报案人寻找失踪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最快也要等24小时后才能报警!!你先向当地警察局说明事实,然后他们会帮助你的!!!祝你早日找到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