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事务和法律实务有什么区别?怎样理解这两个概念?


  法律事务:与法律相关的事务;或者需要法律知识处理的事务。主要有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司或者政府法律事务人员等工作。大学中有法律事务这个专业。

法律实务:就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如带友扒:律师、法官蠢昌等的实践活动、实战经验。没有法律实务这个笼统的概念,他主要在于细化,如告锋:律师实务、外贸法律事务、债券法律实务等。
大的说,都是一回事,差异说,前者包括后者!都是法律方面的事情,后者,偏重于实际操作!
分享自己的一点看法,勿见笑:
法律事务偏重“敬大敬做事儿”
法律实务通常仿孝是与法律理论相对应的,意思是法律实践过程。与法亮慎律事务对比的话,可能多了点“做人”的成分
法律事务和法律实务并不是两个学术概念,其涵义区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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