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双倍工资补偿的问题

我于2013年1月初入职某公司,工作到2014年1月底,公司一直未予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过年要求加班等问题无法协商离职,请问我现在主张双倍工资而申请劳动仲裁,最晚时效是什么时间。2,:还有我们工资是基本工资打到折上,补贴发现金,还有年终奖。我申请的双倍工资包括哪些。3:目前我手中有公司发放工资的折、大部分月份的工资条和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证明,胜算是不是大些。
  1. 首先你要有可竖察证明你曾就职某公司的一些证据:如厂牌或工资条都可以;

  2. 要求补偿是要走法律程序的,首先是到当地劳动服务站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服务站需开证明后再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携纤态不满意要带劳动局开的证明到当时法院起诉.最晚时效按你现在讲的不晚,但如果一直搞到法院结束整时间可能要3个月至少,如果真到那一步请个律师会好些.个人觉得如果是为了得到一些补偿辩源可化小的话双方协定一个数劳动服务站就可搞定.

  3. 只要公司拿不出你们签过的合同原件,肯定胜诉.至于钱多少,劳动局会根据你能提供的2013年工资的平均数给你算好.你能提供的依据数越多,胜的越多.


请尽快委托律师处理。双倍工资计算标准是以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11个月。胜算很大。
1.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一年,根据你的描述,即笑宴胡2015年1月底。
2.双倍工资一般为基本工资的两倍,月份从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
3.以你目前的证据碰拦,胜诉祥粗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