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上没有固定资产汽车,但是在经营过程中有一辆汽车使用,

公司账上没有固定资产汽车,但是在经营过程中有一辆汽车使用,并且把该汽车的燃油费做了管理费用报销,现在审计公司查出了这一点,这在账务上怎么处理?
一、帐务上不做处理; 二、只要有租车合同,那么不管是否零出租,这个费用都可以入帐,做为正式费用,只是如果太大的话,税务机关不认可; 三、你可以参考以下文件: 国税函[2005]3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一、依据《中碰碧毕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规定,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笑芹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慧睁名下的车辆同时也 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从这个文件可以推断出,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允许合理减除部份,只是这个合理应该由税务机关认定; 若未能解决,请补充提问;
汽车是你们租的么?我觉得这个问题不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