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侠,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1980年在国企上班,1998年买断工龄,企业给预交了98年到02年的社保公司需缴部分。现想补交社保,当地社保局通知先补交98-02年度个人部分,再补交02-10年度个人及企业部分,然后继续交至退休。问题有三个:第一、补交部分均按现行标准计算,不交滞纳金,是否合规?(
法律规定要交滞纳金,如果交滞纳金是不是应该按所补年度标准计算)。第二、交满15年也就刚好退休了,当地平均工资按1000元算,个人帐户17000,退休后能拿多少钱?计算工式是什么?第三、我现在失业,所有企业部分补交的和续交的都得我自己交,是不是合算?谢谢!!!!
由于
经济差异,各地的规定不一样,这个没办法帮你计算的。但是你可以多咨询一下,据我所知,好像失业人员购买
社会保派羡纳险是有一定优惠的,但是也要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来看。而其退休后的养派氏老金也不是固定的,每年会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有所上升,只是上升的幅度不同而已,没听说过有下调养老金的。如果你不买,年纪大了以后,光尘没是治病自己都承受不了,所以建议在能力范围之内的话,还是买了的好。至少能做到老有所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