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甲方没有盖章,并且乙方手里没有,这合法吗?

单位与我们签订了合同,签合同当天我提出我们自己要保留一份,单位答复是还没盖章,等单位盖完章再给我们,时隔三个月,我问领导要合同,告之还没有盖章,拒不给。这是其一。其二,因为我们是销售。目前单位已经拖欠三个多月的提成。问领导,没有答复,各部门之间把我们当皮球踢。其三,老板口头承诺的诸多待遇如今只是空头支票,无一兑现。请高人解答,这是否合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