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没有签订合同货物损坏发生纠纷怎样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圆凯数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橘首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那就自口头合同约定之孙穗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