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怎么报销生孩子费用?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上海生育保险包括两项待遇:一为生育生活津贴,二为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在上海缴纳了社保,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至于能领多少就比较复杂了,一般足月顺产的享受3个月生育生活津贴,难产的增加半个月,同时要根据个人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来决定,一般的在一万五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