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著名的文化艺术品,他们的价值到底在哪里?


这些东西在古代就是艺术品,很多都是当年皇帝欣赏的,而且有些东西有政治背景,你想想古代的人能让我们知道名字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帝王和官吏,还有就是文人,因为艺术品是皇帝玩的,所以反应当时皇帝的审美取向和社会政治背景,这是我的个人理解。
艺术价值在于记录,记录了艺术的手法,记录了制作者的想法,也因为稀有而价值倍增。
  艺术商品使用价值的表现形式与一般商品是有区别的。一般商品的使用价值总是与它的物质形态密切相关,当谈到其使用价值时,也就指的是物本身。而艺术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外部形式虽说是一定的物,但其实质内容却是隐藏于物的背后的艺术审美体验,能够通过人脑的作用,变物质为精神。使用价值的形式与内容呈现游离状态,是艺术商品的独特现象。
  再次,艺术商品的价值,是艺术创作过程即艺术劳动在产品中的凝结,同一般商品一样,是一种物化了的劳动。
  艺术产品要同其他产品进行交换,势必也应有一个量的尺度,这个尺度就是价值。艺术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产品中的艺术创造的一系列活动,包括创意、选材、构思、艺术提炼、形象塑造、传达情感、结构作品、运用技巧,等等。这些创作过程,虽然没有以物质的方式体现,但却蕴涵凝结在物质产品之中,对一个艺术作品(产品)质量的高低、价值的大小等起着决定性作用。这种掩蔽于作品背后的艺术劳动,既是商品的实质内容,也是商品参与市场交换的价值尺度的依据。一个艺术品所蕴涵的这种劳动越复杂,其价值就越大,反之就越小。一切艺术产品,无论劳动简单或者复杂,规模大或者小,都是某种艺术劳动的结果,体现着艺术劳动者的艺术创造过程。即使是“纯天然”的物质艺术品,像捡来的石头、树根、珊瑚、贝类等,也同样包含艺术的劳动过程,即一种独特的艺术发现。“发现”本身也蕴涵着一种创造,所以也同样具有价值。
  然而,艺术的价值问题,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比如艺术价值实现方式的独特性、艺术产品的文化转换与沉淀、价格与价值的严重错位与背离现象、艺术品的现实价值与历史价值的关系等,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楚,都需专门撰文论述。但艺术商品的价值,最终还是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是由生产这一商品的抽象劳动所决定的。

  当然,由于种种原因(例如:对优秀艺术作品价值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有时甚至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然后就是在市场交换的环节下,艺术家的劳动常常被艺术掮客和商人无情的刻意剥夺了。还有就是是作为意识形态的艺术作品,有时与居于统治地位的主导思想发生冲突,暂时得不到正常的实现途径。最后一个,就是现在所说的炒作)有些艺术品的价值与价格出现惊人的背离。
正是因为他们的扑朔迷离,如《蒙娜丽莎的微笑》,除了达.芬奇,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为何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