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和一般社保的转移问题

由于近期换了新工作,关于保险方面有两个问题想问一下:
1、
我户籍是非上海的城镇户口,目前在上海一家单位工作一年半多,未办居住证,单位帮我缴纳的是外来人员综合保险,09年9月的时候发了一张养老金领取的凭证,对应的是2008年9月到2009年8月的。
现在我即将离开上海回户籍所在地新单位工作,新单位缴纳的是当地的社保,看网上说上海的综保和一般的社保不是一个体系,无法转移的,不知是不是这样?如果能转移的话是如何操作呢,要去原单位开什么证明么?
如果不能转移的话,那我想问一下从09年9月到10年3月我这段时间上海综保的养老保险以后如何领取呢?因为还未满一年,还没拿到凭证。

2、
我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卡里的钱(就是那个可以在药店里刷卡消费的),是不是在我离开上海后就没用了,能提现出来么?还是说我就在临走前去药店消费完算了?

谢谢,回答详细且准确的话可以追加分。
首先,上海综保不能转移,不能退出。

对于领取,只能满一年之后,才可以领取养老凭证,凭凭证办理领取手续,在退休年龄时申请即可解决。

没有达到一年的情况,在3年内累计达到一年,就可以领取一张,否则作废。

其次,其医辩核慎保卡只能在参保地指定药店或门诊刷卡使用,离携敬开上海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也就是消费完,保证利益最大化。

一般不能提现的氏团。
1.不仅是综合保险不可以转入一般的社保,而且即差判野使都是一般的社保,上海的也不是可以转到任何的外地城市的,目虚喊前好像只有少数几个城市可以衔接上海转入的。
2,医保卡里的钱是不可以取现的,还是去药店消费掉吧,那个卡你去外地是用冲伏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