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上下各代的亲属;旁系血亲是相对于直系血亲的概念,是指与自己有着间接血缘枯闷联系的血亲。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远近关系的,即一辈为一代。在直系血亲中,以己身为一代,然后上下数,父母子女为二代,祖父辈、孙子辈为三代。弯穗在旁系血亲中,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埋败卜关系,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为二代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堂兄妹、表兄妹、伯叔姑、姨舅、侄子女、甥为三代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