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多方位价格调整


先给“价格战”一个简单的定义:即竞争的各企业为了相互间争夺市场份额,而相互采取以更低销售价格的定价策略来达到倾销自己产品的目的现象。

价格战,并非是一种竞争策略,而只是在企业间进行低价竞争时产生的竞争现象。

这种现象之初,是由某一家企业最先采用低价竞争策略,从而迫使竞争对手采用更低的定价策略予以回应,进而引发所有竞争者之间在价格上的激烈竞争。

低价竞争策略的无限度的应用,就容易引发竞争企业间的价格战。

这种逼迫竞争对手被迫以低价来进行市场竞争的策略,本身是一柄双刃剑,是以牺牲自身利润为代价来达到打击竞争对手目的的一种手段。

企业如果主动挑起价格战,则明显需要两个基础优势,即资金优势与成本优势。如果二者都明显强于对手,则更有可能在价格竞争中获胜。如果仅有一项强于对手,则只能进行有限度的价格竞争。故主动采取低价格竞争策略,并不惜与竞争对手陆兆间形成早冲租“价格战”的前提条件,就是自身拥有足够的资金与成本的优势。

但通常,绝大多数的价格战中,参与企业(包括引发价格战的企业)都是属于被迫加入的。任何有理性的管理者都会极力地避免本企业进入到价格战中。只有当价格战成为目前企业市场竞争的唯一选项时,才会被迫以更低价格来应对。

但是,低价竞争策略并非等同于价格战,如果管控合理 ,也不一定会引发价格战。所以,企业会经常有限度地采用。采用低价竞争策略的条件是多种多样的,其目的也各不相同。其形式也是千变万化。比如,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得更大的销售量以有效消减库存;新产品刚判运刚上市,急需快速抢占市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