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要动手术,多次要背着我爸给我立遗嘱,她可能有一些私人物品。根据
法律她有权将哪些财产遗赠给我呢?请简要准确的说明就行了,不要引用大量的法律条文
如果她把超越她权利的部分也写到了遗嘱上,那超越的部分还有没有效呢?整个遗嘱还有没有效呢?
最后还用不用签上她和我的名字呢?指印用不用按呢?
另外还需要做些什么才能保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生效呢?
通山衫老俗回答一下你的问题吧。
1,你的妈妈有权将她的个人财产(且是合法收入)遗赠给你,注意,这只是你妈妈的财产,不包括你爸爸的。举个例子,比如你妈妈和你爸爸共同拥有一套住房,那么根据法律,首先要把这套住房按比例分开,分给你妈妈的那一部分才是她的个人财产。你妈妈的个人财产还包括她的收入,积蓄等。
2,如果是越权的权利写在遗嘱上,越权部分无效,但遗嘱任然有效,因为这是你妈妈的真实合法意愿的表现。
3,建议可以的话你们最好去做个公证遗嘱,因为这是效力最强的。如果只是书写遗嘱的话,可以只签上你妈妈自己的姓名塌消,还有写下遗嘱的日期,不用加上你的逗升。
4,不放心地话,可以多备几分书写遗嘱,找两个无厉害关系人签名,最好不要是亲戚。可以请相识的朋友,护士,医生等。还有,遗嘱是以最后一份为有效的。
祝你一切顺利。
自书遗嘱前贺灶要求是把遗产情况和确定的归属等内容写清楚,全文由立嘱人亲笔书写,并亲笔签名写好日期。基本上就要以有效。
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拍吵嘱。
一般来讲,夫妻有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共同财产中,一方有权处分一半的份额。处分超出个慧扮人财产部分的,超出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但不会直接导致遗嘱全部无效。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锋山丛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唯丛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银樱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
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1、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或他人财产等就不能处理了,否则就是无效遗嘱了。
2、立遗嘱最好要公证,如果不行,用自书遗嘱,然后签上立遗嘱人的名字和立遗嘱日期也可以。你不用签名,遗嘱只要庆凳立遗嘱人签名就可以了。
3、如果是代书的或是录音的遗嘱,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如医生、护士、誉伍旅邻居等。橘差
4、在危急情况下也可以用口头遗嘱,也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且危急情况一旦解除,口头遗嘱无效,需采用其他方式重新立。
如果哪些财产是夫妻双方婚前约好的,是属于他们各自私有财产的话,是可以遗赠给你的。自书遗嘱要求是把遗产情况和确定的信手归属等裂羡内容写清楚,全文由立嘱人亲笔书写,并亲笔签名写好日期。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如果嫌公证费用太高的话,能找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签名,那也是可以放心的。一般来讲,夫妻有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共同财产中,一方有权处分一半的份额。处分超出个人财产部分的,超出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但不会直接导致遗滑源嫌嘱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