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进生产用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其买价为500 000元,增值税为85 000元,同时支付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25 000元(其中运输费2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价税款以
银行存款支付。
(2)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用于产品生产,收购价120 000元,产品已验收入库,款项已付。
(3)销售产品一批,计销售收入1 200 000元,增值税204 000元,价税款收存银行。
(4)向其他单位捐赠产成品一批,成本80 000元,计税销售价100 000元。
(5)在建工程领用生产材料一批,成本30 000元。
(6)以银行存款上交本月增值税100 000元。
(7)计算月末未交或多交增值税,并进行结转。
求分录,貌似
电脑给的答案是错的
(1)原材料成本=500 000+20000*(1-7%)+5 000=523600
进项增值税=85 000+20000*7%=86400
借:原材料523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64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2)借:材料采购120 000*(1-13%)=104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20000*13%=15600
贷首察:银行存款 120 000
(3) 借:银行存款140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 000
(4)100 000\(1+17%)=85470(保留到歼芹弯各位)
借:营业外支出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54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53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000
贷:库存商品80 000
(5)借:在建工程30 000
贷:原材料30 000
(6)借:应交税费-应交增氏闷值税(已交税金)100 000
贷:银行存款100 000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而”未交增值税“用于本期交纳前期的税金
(7)若本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2000,销项税额为218530,已交税金100 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653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6530
增值税是可以合法避以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