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原是国企单位上的员工,于1994年7月在厂里办理了内退,11月份因违法被判刑,2011年5月刑满释放,期间厂里给我爸爸缴纳
社会保险到2001年,于同年被被厂里除名,单位应当对职工解除关系做出书名并签字,但并未通知本人及其家属,更无本人及家属签字,他是于68年参军并缴纳社保到2001年,请问68年到92年的视同缴费年限是否有效。2001年到2009年的社保缴纳单位是否应该补交,并办理退休。(2009年是我爸爸法定的退休年龄60周岁),视同缴费工龄会不会因为服刑而抹去????? 感谢懂相关知识的朋友们帮忙解答指点下,很着急,谢谢
这个你该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