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10月份岳父给我建的房子,为了10年结完婚住的。我也是在10年5月1号结的婚,刚刚结完婚就收拾房子了。但是收拾一半的时候说要拆迁了。房子建在我岳父家的后菜园子里。(就是建在辅粮田里了)。我还没有来得急办理方基地批件(什么手续还没有办)。我这个情况算抢建房子吗?还有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1,要看你当地政策允许不允许。
2,农民自建住宅申报程序:
一、已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向当地乡基睁镇政府规划办报告搏肢岁,办理《规划许饥贺可证》即可建设。
二、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
1、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2、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后分别报乡镇国土所和规划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建设。其中: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需本组组长签字,新开基建房的,需本组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或按手印或盖章),并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你这算是乱建筑的 补偿可能没有因你是没有批文同房产证
找大队书记 也就是村长 你看那块地 在不在宅基证上面的面积以内 如果不在亩梁隐渣纳 那迅厅您就是违法建设 可能会强制拆除 并罚款的 您还是抓紧办理吧
你到乡土地
管理所办证
快去补办啊、要不怎么证明你是房子的主人呢~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