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利润总额=4200+300-2300-820-340-140-(320-290)-150=720万元
计算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所以广告费支出6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50-4200*15%=20万元。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所以业务招待费30万元,采用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准予扣除30*60%=18万元,需调增哗洞应纳税所得额30-18=12万元。
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所以向其他单位拆借资金,准备扣除利息支出=200*7.5%=15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5=5万元。
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会计利润的12%金额=720*12%=86.4万元,所以公益捐赠支出100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86.4=13.6万元。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御携前扣除,诉讼费可以税前乱拆枯扣除,所以税收滞纳金3万元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①收入总额—②不征税收入—③免税收入—④准予扣除项目金额—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720+20+12+5+13.6+3=773.6万元
3.该公司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773.6*25%=19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