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原户主户口问题

大家好,我在北京市怀柔区购入二手房,合同上约束卖方在90日内迁出原户口超出部分按5%/天已付房款赔偿,但是没有约束要卖方预留保证金,现在快要办理贷款手续了,因为我在北京买房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落户(集体转个人户口),我可以卡一部分尾款要求卖方跟我签合约吗?我是在首付上少给呢?还是贷款上少给呢?贷款是直接发放到卖方还是先发到我手里呢?看了网上那么多因为原户口未迁出无法落户的问题,我有点害怕。毕竟买房花了150万都是贷款的。万一落不了户口就白搭了,而且原户口在房子内会产生其他的什么影响吗?包括拆迁什么的,我从那笔款里面扣保证金限制卖房迁出户口呢
1、不管对方迁不迁出户口,建议你不要急着将集体户口迁入,因为你的的集体户口(如西城、东城)远比怀柔区的个人户口宝贵(腊察除非你是农村户籍)
2、贷款是银行直接放给买房人,肆扮不会经过你的账户,因此你无轮雹茄法控制。
3、你可以与卖方约定,拿出一笔钱,等房屋交接完毕或户口迁出再支付,如果你买房是通过中介,可以让中介协助办理,没找中介可以双方协商。
4、买房是双方约定的事,多数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