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能不能董事会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订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
应当由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八条

而董事会规定里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一词
但是公司章程不是公司基本制度吧?

所以 董事会不能制定公司章程 应该是肯定的了?

那么 董事会能否修改章程呢?
(1) 董事会上可以讨论公司章程修改稿吗?(这算是董事会提出了公司章程的修改意见?)最后提交股东会通过?(股东会通过了才叫修改?)
(2) 董事会能否直接修改公司章程?

请高手回答。谢谢

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决定,授权董事会修改的,董事会才有权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流程: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 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 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扩展资料: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拍型绝28日修正)第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实施依据:《中华租颤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袭姿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二、公司章程变更: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 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 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章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一般由出资人决定,授权董事会修改的,董事会才有权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流程: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 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梦呓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 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仿让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蠢丛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公司章程备案:
  一、依据
  1、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第156号发布,2005年12月28日修正备档局)第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第八条: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二、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三、办理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
  1、审查受理: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
  2、核准: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3、发照: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五、收费标准:
  变更登记费100元;工本费10元(每个副本),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41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根据公司法,章程的修改一般遵循以下的程序:
1.董事会提出方案
2.股东会表型斗决做出决议卜歼磨
3.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故,改键董事会参与修改章程,但是不能单方面做出有效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