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澳洲573陪读签证被拒了。
我的材料签收当天就被拒然后直接打回国内了,现在还在邮寄的路上,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我老公当初申请学生签的时候并没有把我做为家属列入他的信息当中,其实他申请学生签的是确实是未婚,后来已婚又没有去移民局更改状态,听信了其他网友的话,把更改状态的1022表和结婚证公证件随附陪读文件一起寄到阿德莱德移民局了,没想到人家看也不看准备的材料,也不给我任何时间和机会申诉,就打回来了,还是我等了几天写邮件过去,人家才回复我已经寄出来在路上了,我就想请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做,先让我老公去当地移民局更改好婚姻状态,然后我就直接把我这些材料递上去吗?会不会因为当初的拒签给签证官留下不好的印象,然后几个月内都不再审理我的申请呢?急求答复,谢谢,如果答案满意,我会追加分数。
只要你改好婚姻状态,是不会有特别大的影响。真的假不了。但是老外是这样子的,他信 你的时候什么都信,不信你的时候什么都不会相信。你最好陈述充分理由。
你的配偶完全可以为你上诉的
你的配偶的签证上没有讲她结婚了还要同移民局讲
我们做的配偶陪读没有任何一个在澳洲的配偶是先向移民局改状态的
你看看1022表,只是在签证审理期间和入境之前有变化,采用这个表格
表格上写的很清楚:
应该还有其他原因拒签你的申请的
不好的印象肯定是留下了。你现在还是让你老公赶紧去把婚姻状态改掉,然后再递签证吧。
目前看来可能是你的申请材料有问题的,除了表以外,你还需要提供你们2人关系的证据
上次我记得我和 您说过,让你先让你的老公那个用1022表格更改婚姻状态,然后再递交你的学生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