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导致受害人第12对肋骨两根骨折、横突两处骨折、肾挫伤。问:是否构成轻伤?

受害人尚在住院,已经2个月了,现在只是在医院调养观察,病情还算稳定,想问下以现在的情况是早做法医鉴定还是过段时间再去鉴定,赔偿方面应该怎么算?据说早鉴定误工费什么的就到鉴定那天为止?
能够上伤残吗?算几级伤残?对方到目前为止尚未赔偿,我们能付采取什么措施?现在刚刚做过伤情检验,还在等结果!
1、根据《拿搭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构成轻伤。
2、一般在病情稳定后就可以做伤情鉴定,如果可能构成伤残等级的,需要待恢复后进行。如果已报警,公安机关会给你作出安排。
3、人身让野损消滑拿害赔偿在受伤后就开始计算。
你说的伤情,不好判断是否能够上伤残。银顷需要看程度、遗留症状,不属于那种特别明显的。

骨折这样的伤在北京需要伤后三个月才可以鉴定。

持续误工的,误工费最多计算到定残的前一天,看你的假条能开到什么时候了。

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喊闷具费郑搏弯、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伤残者的户口、实际损失的票据、月收入、误工时间、伤残等级、被抚养人年龄、当地统计数据等综合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误工费计铅配算至定槐颤指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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