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把该固定资产按原值全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如果在销售该固定资产的过程中,发生了人工费和运输等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库存现金
3、如果发生了残料收入
借:库存现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
4、收到价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相关科目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如果要缴税金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
6、结转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如果该科目是借方余额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如果是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该固定资产没有列入固定资产账中,是账外资产,本应该先将该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然后再按照上面的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为了简便,也可以这样做:
借: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报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笑望采纳,谢谢!
1.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和财税[2009]9号文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应按17%税率征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依据:
1.财税[2008]170号文《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2.财税[2009]9号文《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3.国税函[2009]90号文《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
管理问题的通知》,
房屋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缴纳营业税;其他固定资产开增值税发票,缴纳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的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及纳入增值税抵扣扩大范围前购进的,同上);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按适用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