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产假如何计算,产假期间工资按什么标准发放?

我老婆12年7月的预产期,有生育保险,月全额工资在5000元左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有关产假及工资如何计算,谢谢!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第一,保胎假(一般假条是7天7天的,你可以连续请),工资按照病假发  合同规定病假待遇按照合同 没有的话最低不少于工资的70%  第二,产前假(怀孕7个月可申请),工资按照八成搭迹掘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你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州携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生育津贴就是你的产假工资 生知核育津贴低于你的工资的 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