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旷工,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单位拒绝在我的失业登记表(失业证明)上盖章。

因旷工,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单位拒绝在我的失业登记表(失业证明)上盖章,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该如何得到我应有的权利???并且除我之外单位的很多人也遇到了和我一样的待遇。
劳动部门的建议是与单位协商,但单位在本市属于超不要脸企业,只要你离开了单位,单位就什么都不管你了,包括工资及押金,我是想问是否有其他方法或案例可以绕开单位,领到失业保险???
必须睁差单位盖章才可以领取失业金。绕不开单位的。所以像这样的情况,如果与单位协商不凳郑成,你就只能走法律途径。或者用旁门左道悉粗皮地办法与单位领导沟通一下。按理说这是单位应尽的义务,对单位没有什么影响的。
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巧没晌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孝锋法规定企业应该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交本人一份原件,除此之外还要逐一办理各种保险的减少,最后将劳动者的档案统一交到劳动就业部门,由劳动者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到劳动就业部门领取,这个档案中就含有一察知本盖过章的失业保险手册,劳动者不需要再去找原单位盖章。可能你的原单位就没有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你可以要求原单位去办理,否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单位须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要有并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所以说 你还得和原单位协商给你开一个这个通知书。 还有绝竖手你工作纤冲几年了 假如你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没有达到一年,你是没有权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看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