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确定,主要是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等生产经营方式中,以及在进口和核定计税价格等环节中体现,不同的方式和环节,计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也不同。
采用自产自用的方式,《消费税暂行条例》规悉燃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桥轿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的,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睁消虚税率)。
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使用10%的比例税率。但是如果糠麸白酒、其他白酒与粮食白酒或薯类白酒混合生产白酒,则从高适用税率。
注会
液亏旦 白酒消费税是属于复合计征的,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
税费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一、消空谨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三种方法。
1、从价定率:
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的税率两个因素。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定额:
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消费品的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比率税率
三、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闹扰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