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担保,现乙方失踪,丙方答应还款,但合同担保责任时效马上到期,需与丙怎么签协议?


既然是橡孝双方都同意的话轮颂,就在补充签腊如郑个协议吧,只要不违背合同的基本原则,补充签一份也没有问题的。把他的担保期限延长,延长到什么时候 ,这种也相当于一种承诺。这个法律上也是可以的,实践中叶有这种做法
把握好时效期间的中断事由即可:
1、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债权人的诉讼时效也是一般诉讼时效(2年)。
2、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承诺)。乙方蒸发,担保人丙应依约履行还款义洞枯务瞎祥,是现今的债务人。
3、既然你说磨颤搏丙方答应还款,就让其写下一份书面承诺(切记,落款签名后写清年月日!),这份还款承诺即可使得诉讼时效中断,从丙方签字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2年)。
一旦拿到这份书面承诺,可无忧矣。
担保人的责任: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毁模扮保证期码竖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应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要在最后还款时的六个月内起诉,当然,要对债务人起诉时,债务人(第一被告)与担保人(第二被告)同纤灶时都可做为被告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