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5年5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人拖欠我方货款长达18个月,法院于15年6月开庭审理,但

本人于2015年5月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人拖欠我方货款长达18个月,法院于15年6月开庭审理,但是被告方拒收法院传票,公告期快过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被告拒收法院传票,法院肯定在2015年6月开不了挺,因为被告没有送达到。在穷尽电话通知、单位送达、邮寄送达等所有的送达方式均送达不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陵橘会将开庭传票通过登报公告送达。见报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再30天举证期限,之后可选择任何一天开庭,程序合法告中。开庭之日,如果被告未到,法院缺席裁决。法院裁决之后,裁决书同样须公告送达,见报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再15天上诉期限,之后,判决自动履行期限,过了法院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被告如未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供财产线索,可拍卖财产。法院可将被申请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可提出申请,要求限制被申请人的高消费,不能坐飞机、高铁、买房袜汪山、银行贷款等,压缩老赖的生活空间。
是公告送达判决书么?如果是判决书粗缓,公岩举模告期满,就视为送达!接答世下来开始计算上诉期,然后自动履行期,完了申请强制执行。
被告拒收,法院会强制执行判决的,望采纳
公告期满后,法庭会缺席开庭并判决
这么大的事没有律师吗?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