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
权利和义务是普雹族早遍存在的
社会关系的本质要求,两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联系体现为一般相关性穗纳和特殊相关性。前者表现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对等性(或对应性、同位性或直接统一性),后者则体现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非对等性(不平衡性或间接统一性),两者构成了权利和义务关系原理的基本方面。考察权利或义务与主体间接相关的情况及区分义务在法理层次和道义层次的不同内涵、意义,既是深刻认识这两种属性在权利和义务关系原理中的不同特质的基础,也是建构社会权利、义务关系体系的重要理论前提。以正确理解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原理来建构社会权利、义务关系体系,应避免本位论的误置,坚持"人对权利的拥有是以他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条件的"这一基本原则,同时应建立源雀公正的社会道德、
法律评价原则以及健全的奉献与回报机制。
简单说,享有某个方面的权利,就必须力尽某个方面的义务,光享有权利而不力尽义务是不容许的,迟御扰这就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和制约性拆枝。一句话:有权利就有义务。
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http://www.ccppg.com.cn/c/n142/ca34011.htm
人权是权利与码旦义务的统一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8250.htm
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http://www.qsjournal.com.cn/qs/20040901/GB/qs%5E390%5E0%5E17.htm
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键搏时,也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同时,权利与义凳亮圆务也是相互制约的。任何一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枣塌触犯了法律都会受到制裁。
公民既有权力也有义务,对等
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和制约性
hai yao hui da 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