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全责方耍赖不履行赔偿,甚至不向保险公司申报,无责方应该怎样办


首先,一般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进入的是协商赔偿阶段或者在闷州交警部门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这个阶段没有多大的法律强制力,赔偿期限也可以由你们自由约定,这个阶段的赔偿法律没有强制期限。
其次,如果对方车辆有交强险,你方如果没有蚂睁蔽人身损害,仅有财产损害的话,根据交强险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最多只承担2000元的责任,剩下的还得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再次,如果协商不成早雹或者对方拖欠迟迟不予赔偿,就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如果还不履行,就会因为触犯刑法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而坐牢。
最后,法院起诉需要写一份起诉张,再带上你方身份证复印件、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就可以到法院的立案庭进行立案了。
对方的车现在在交警队还是已侍亏扮经空核开走了啊,出事故后,跟对方协商,先要钱,不给钱不在老灶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不让他把车开走。如果对方车已经开走,也不陪你钱,只能走法律途径,起诉他了
民事诉讼。
法院告他 反正你也能赢在让他多淘点钱 他就老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