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吗


我是2007年11月买的房子,合同说明2008年8月交房子。
但是2008年5月因为地震房子出现裂缝和外表瓷砖脱落现象,而且到了8月的时候开发商说由于政府文件他们停工了3个月,说是做什么安全鉴定。所以延期交房是正常现象。
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合同规定逾期交房而申请解除合同?
如果协商未果,我能否通过法院诉讼退房
开发商说裂缝和掉瓷片和主体框架没关系,说我提出的理由不成立。
但是这种房子谁想要呢?
如果他们没有错,那么他们应该给我们个怎么样的说法才行?
难道就一直等下去
希望大家给帮忙出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