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①割让香港岛使中国领土主权不完整;香港岛控制广州

《南京条约》

①割让香港岛使中国领土主权不完整;香港岛控制广州的出海口,商业上,占领香港岛就能打击广州贸易军事上,可以控制广州和中国东南沿海,自此香港岛成为英国侵华的据点。

②赔偿巨款,相当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清政府为此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人民的负担空前沉重;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恶例。同时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资本积累。

③开放五口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洞开,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有利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便利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货物,包括鸦片,大量涌入中国,使中国经济日益半殖民地化。造成中国东南沿海手工业者大量破产,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贸易主权。《虎门条约》里规定,英国人可以在这些租地建屋,长久居住。五个口岸又成了英国的侵略据点。

④协定关税的规定,协定关税的规定,是一种片面的协定关税税率。它只规定英商对华进出口货物的税率中国要同英方商量,而未规定中国对英进出口货物的税率英方须同中国商量。其结果便形成了中国单方面的减让关税税率。因此,这是对中国关税主权的严重侵犯,是一项影响极深远的经济侵略措施。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使中国的进口税成为世界上最低的。自此中国自己不能调整税率,海关不能起保护本国工商业的作用,反而成为外国侵略者用之以倾销洋货和掠夺中国原料出口的工具。协定关税,不仅破坏了中国关税自主权,有利于西方国家倾销商品,而且使得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失去了关税的保障。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协定关税

又称协定税率,是关税税则制度的一种。它是一国根据与他国缔结的条约成贸易协定,对进出口商品所规定的税率。有双边、多边和片面协定关税数种。前两种一般是平等互利的,是为了相互发展经济。片面协定关税,则是帝国主义强加给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在这种税则制度下,强国依靠强权或武力,强迫弱国或落后国家在条约和关税税则中订立适合强国要求的片面的低税率,以便达到他们侵略的目的。缔约国双方权利是不平等的:一方有权利而无义务,另一方却有义务而无权利。19世纪中叶开始,中国被迫与列强订立了片面的协定关税。1842年的中英《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夫,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是中国被迫接受协定税则的开始。此后,在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中又规定,一般货物应纳税额,皆按值百抽五核计,如欲变更,则须与英人共同协议订定。1844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以“利益均沾”为借口,纷纷效尤。这样,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就落入到所有与中国通商的资本主义国家手中。

《南京条约》补充条约

《南京条约》补充条约即指《虎门条约》和《五口通商章程》。

《虎门条约》主要内容为:①“设将来大皇帝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这就是英国取得片面的最惠国待遇。②英国可以在五口租地建屋。这项规定成为日后“租界”制度的开始。

《五口通商章程》主要内容为:凡中国人与英国人“交涉词讼”“其英人如何科罪人(即定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即领事馆)照办”,即承认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领事裁判权的规定,是说英国的侨民、商人同中国人发生冲突,犯了法或成为被告,只能由英国驻中国的管事官--领事去裁判,中国政府不得过问。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中国时攫取的一种司法特权。自此一些外国烟犯、不法分子得以在资本主义列强官方的保护下,可以在中国为所欲为,使中国的主权受到严重破坏。片面最惠国待遇的规定。国际交往,最惠国待遇是可以有的,但必须是双方对等的。但从这一批不平等条约开始,规定了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就是外国要求中国给予最惠国待遇,但是它们并不以最惠国待遇来对待中国。另外,它们还提出了利益均沾问题。自此,中国和任何一个侵略国家签订不平等条约,就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丧失主权问题,而是对所有与我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资本主义国家丧失了权利。

领事裁判权

这是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中国时攫取的一种司法特权。在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规定,凡中国人和英国侨民“交涉词讼”,英国侨民成为民刑诉讼的被告时,中国法庭无权裁判,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处理。这种特权使侵华分子得以在资本主义列强官方的保护下,横行无忌,为所欲为,使中国主权遭到严重的破坏。

清政府接受此项内容的原因是 ①中国人认为夷人是化外之民,不值得以中国之礼教之,对于夷人向来是执行宽大羁縻政策,任其自理、自治。所以对于外国人犯法由其官员管辖,并不认为不对。②怕惹麻烦。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官员对于处理外国案件感到有点棘手,处理得不令外人满意,就要出问题。③认为当时在中国的外国人只有千余人,分散在各口岸,似乎问题不大。

片面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不是一般意义的优惠政策。它应该是指甲国在通商、航海、税收或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与之缔约的乙国的优惠、特权等待遇。更为重要的是,若甲国与任何第三国订立条约中有新的优惠或特权,乙国都可根据最惠国待遇享有这种权利。一般情况下,最惠国待遇是相互给予的。但是在鸦片战争之后,资本主义列强迫使清政府给予他们最惠国待遇,而不给予中国同等待遇,这就是片面最惠国待遇,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中国一旦被迫签订一项新的不平等条约,别的侵略者就可以同样享受其中的特权(割地、赔款等特殊项目除外)。所以顾盛才在《望厦条约》签订后称美国将门户开放得更宽阔了。

中美《望厦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美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美国专使顾盛以战争相威胁,强迫清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条约规定美国享受英国在《南京条约》和附件中的各种特权外,还扩大了领事裁判权,并规定,美国人有权在五个通商口岸租地建楼、开设医院和教堂;美国兵船可以到中国沿海各港口"巡查贸易";侵犯了中国的领海权。 12年后对五口贸易等条款可以"稍为变通",为以后借口"修约"以索取更多侵略特权埋下伏笔。

中法《黄埔条约》

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法国专使剌萼尼强迫清两广总督耆英在停泊于广州黄埔的法舰阿吉默特号上签订。条约规定除取得英美两国在条约中规定的侵略权益外,还规定法国人得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不能"触犯毁坏"。自此资本主义国家就利用传教士中的不法分子以宗教作为侵略中国的武器之一。

参考资料: 幽幽史风
马关条约 ,1895年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春帆楼签订的《马关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