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有什么影响?税务局不会理的吧。(金额比较小)
如果是企业代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即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纤耐仔税后工资),可以计入
管理费用——工资,并且你的个人所得税是少计的,应将这部分个税加入工资重新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税前是可以列支的,关键看你公司管理层的工薪制度是什么。2008年1月1日起合理的工资是可以据实扣除的,亩烂费用里边列的工资是包含个人所得税的,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税前工资,则可能重复列支了费用,具体要看你做的帐是不是将工资(含个毁汪税)已经全额计入工资费用,如果是的话,就要冲减管理费用。
这种处理方法是不可行的,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的,应该通过应交税务个人所得税唤纤科目计算,具体如下:
实际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
缴纳和亮仿时为: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在本年度内可将键悉计入管理费用中的个人所得税做一次红字分录冲回。
不迅帆可以,个税是从职工工芦掘资中提取出来的,属企业代扣代缴,代扣时:借:应付工资,贷:应交税金/个税,交纳时,借:应交税陪昌核金/个税,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这是代扣代缴的,怎么能做管理费用呢...年内的散孙都可把冲红,然后作一笔正确的,实际发工资的分录为: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
缴纳时为:借:应交税金—谨掘薯—个人祥者所得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如果是企业代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工碰悔资,但在清缴企业所得税时这一部分要调增应纳丛闹所得税额。但你所说的外账是笑郑正指什么?如果是账外账,就很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