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配字据
长女XX,多年来对我与老伴(XX)照顾有佳,某年某月本人长女在我与老伴(XX)需要钱买房子的时候,自己出钱7.5万元与我和老伴XX)合买下了XXX市XXX路XX号.的一套房子,让我与老伴(XX)能有安稳住处,因此我与老伴(XX)将决定在我们过世后房子将属于长女(XX)一个人拥有,(属于XX个人所有,而非
家庭共用),就算长女(XX)离婚也不能进行分割财产,此外我与老伴(XX)的财产处理,已经4位子女同意,特立此字据,表明我与老伴(XX)对我们的所有的财产在我们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4个子女以及签字盖章
长子:XXX(签名盖章)
长女:XXX(签名盖章)
长女:XXX(签名盖章)
二女: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字据不会去公正,我想问立字据人那里写我外公和外婆的名字可以不?但是房管证是我外婆的名字。
有效
1这是一份共颂或同遗嘱,完全有效
2这是对长女一人的赠与,属扮或于长女的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
所以两项都有效
3可以,房子虽厅樱伍是你外婆的名字,但毕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写2人名字为宜
第一项有效
第二项要看情况决定。